想要和需要僅僅是一線之隔
有時候想要的
往往不是真的需要
的確
我想要很多東西
可是再仔細考慮一下
就不見得非要不可了
想要的東西得到了是很快樂
而要不到卻很痛苦
比如說:
我需要一頂帽子
也買了一頂帽子
這不是累贅
但是如果我看了人家的帽子都想要
一頂一頂的買
那麼我就要想辦法來保存這些帽子
照顧這些帽子
這就是累贅了
所以
想要是一種痛苦的事
需要是一種快樂的事
需要並不是罪惡
想要可能也不是罪惡
如果說我想要
要到了以後
我同時也把它分享給需要的人
這是他人的需要
不是我的需要
我當然可以想要
但必須在該要
能要的前提之下
什麼是該要
也就是理所當然的
應該得到的、份內的
比如說:
你的薪水是不是能要
有很多人不考慮自己的能力
自己的條件
還有整個大環境的因緣
不許可我要
我還在要
這是一樁非常痛苦的事...........
4 則留言:
只求溫飽是需要
----溫飽了無他求很舒服
不貪口欲是想要
----滿足一時慾望
----不會減少反而會更增長慾望
----是痛苦的
想要....頭髮會掉光光
需要滿足了...營養又健康
何樂而不為
快樂必須有意義
愉悅感覺才能持久
肉體的滿足很容易飽和
而且之後刺激要越來越強
才會達到同樣程度的快樂
這種短暫的快樂一過去
剩下是更多的空虛
只有有意義的快樂
才會帶來心靈的滿足.....
沒錯~所以我現在買東西都會考慮的很清楚~
需要才買-
買一堆用不著的物品-不如去幫助別人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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